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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1-16 請「教師營」、「微課程」、「111/11/16前舉辦之研討會」各申請人於111/12/16前完成核銷

 

請「教師營」、「微課程」、「111/11/16前舉辦之研討會」之各申請人於111/12/16前完成核銷,並將1.原始憑證正本(整冊),2.帳務支出明細表,3.總補助金費收據,寄回本中心,請準時繳回以免影響貴單位權益。

以上請參照研討會-執行及核銷流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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